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将禁止进入京杭运河、长江干线等18条主要高等级航道中。按照此规定,扬州有589艘船舶需要改造。目前,扬州市已有310艘船舶完成防污改造,其中高邮已率先完成改造。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被禁止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和18条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水域航行。
目前,扬州已有310艘船舶完成防污改造,占改造船舶总数52.6%,其中高邮44艘内河船舶的生活污水改造已全部结束,在扬州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全年改造计划。下一步,扬州交通海事部门将继续加大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