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06月10日16:00至16:30在拍船网(www.shipbid.net)进行网上公开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二、竞拍规则:
1.此次竞拍无保留价。若只有一家竞买人参加报名,则公告期满后该竞买人即被确定为受让方;若有两家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报名,则以竞拍方式进行转让。本次竞拍无优先购买权人。
2.起拍价:人民币416万元;竞拍保证金:人民币42万元(或美元6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的正整数倍数;
3.正式开拍后,自竞拍当日16:25(北京时间)起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倒计时为5分钟。在延时报价期间若有新的出价,倒计时将自动重置为5分钟。
4.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5.若买受人为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则买受人可选择使用美元作为结算币种,并以竞拍成交当日由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汇率“中行折算价”作为基准汇率进行结算。若买受人使用跨境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则合同价格即为竞拍成交价格。
6.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银行工作日”为中国、新加坡的银行工作日,以下简称“工作日”。
三、报名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当日竞拍开始前止(以保证金到账且在拍船网完成报名并取得竞拍号牌为准,建议提前2-3天缴纳保证金并完成报名,以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竞拍),截止时间过后概不接受报名。竞买人报名成功后(以取得竞拍号牌为准),即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竞拍规则、特别规定及相关附件等内容的相关约定。
2.本次竞拍接受境内自然人或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报名参拍。
3.竞买人必须确保不受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和欧盟法律法规施加的与贸易、开展业务、投资、出口、融资(或与上述任何活动类似或有关的其他活动)有关的任何制裁、禁运、冻结规定、禁令或其他限制。竞买人必须具备美元支付、收汇能力(在竞拍过程中或成交后,竞买人须根据合理需求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并完成KYC审查):
4.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境内竞买人: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需加盖公章)
●《参拍承诺书》(详见附件)
●保证金付款凭证
(2)境外竞买人: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Copy of Director’s Passport
●Undertaking for Bidding
●Bank slip of bidding deposit
四、看样时间和地点:
看样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与我司联系。
意向竞买人可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组织船舶看样,并承担看样过程中看样人员的所有费用、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仅负责配合工作;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五、保证金账户:
(1)人民币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420020010120100378739
●开户行:浙商银行舟山分行
(2)美元保证金收款账户:
●Beneficiary:SHIPBID(SINGAPORE)SHIPPING EXCHANGE PTE.LTD.
●Beneficiary Address:3 TEMASEK AVENUE#27-02 CENTENNIAL TOWER SINGAPORE 039190
●Account No.:072-124228-1
●SWIFT(Beneficiary Bank):DBSSSGSG
●Beneficiary Bank:DBS Bank Ltd Singapore
●Remittance Reference:FU JIE 9
六、联系方式:
周先生:+86 18058087036/0580-2038882
刘女士:+86 18058087039/0580-2038358
电邮:business2@shipbid.net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拍船网(新加坡)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
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规则》的补充,与《竞拍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其他披露:该船的所有权和国籍已于2025年2月6日注销并取得注销证书,另该船于2025年1月20日停航。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技术报告》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的任何保证、承诺、担保。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及其他竞拍相关事项;竞拍成交后,我司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亦不会就与该船有关的任何瑕疵或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最晚应在竞拍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及相关协议(如有)。
2.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参拍手续(以取得竞价号牌为准)后,即视为确认和接受本竞拍公告、特别规定和《船舶买卖合同》(或MOA)中的所有内容。
《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内容除完善必要信息(如公司名称等)以及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调整的内容以外,原则上不作其他修改。买卖双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后,若《船舶买卖合同》(或MOA)与竞拍公告内容有冲突或歧义,则以买卖双方签订后的《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内容为准。
3.若买受人未能按要求签订附件所对应的《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则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且不影响转让方向买受人索赔损失的权利。我司有权优先扣除应收的竞拍服务费,余额作为买受人的违约金在买受人构成实际违约(即违反我司的竞拍规定,包括未按时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
若买受人未按公告及船舶买卖合同(或MOA)要求按时支付购船款项,则转让方有权根据《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的约定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且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及部分购船款(如有)将归转让方所有,我司有权优先扣除买受人应收的竞拍服务费,且不影响转让方向买受人索赔损失的权利。
4.付款及放款要求:
A)若买受人为境内自然人或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则:
1)购船定金
在《船舶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的20%作为购船定金支付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2)第二笔交易资金
买受人应将部分购船款(成交价的80%-42万元)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如有)在船舶交接当天汇入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3)第三笔交易资金
买受人应在收到船舶所有权注销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剩余42万元购船款支付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4)竞拍保证金
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在《船舶买卖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买卖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我司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购船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回至买受人账户。
B)若买受人为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则:
1)购船定金
在《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签订生效后,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船舶买卖合同》(或MOA)项下的购船定金。
2)剩余交易资金
买受人最晚应在船舶交接的2个工作日前将剩余船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如有)汇入我司指定的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
3)放款
我司在转让方与买受人办理完成船舶交接手续,并收到《船舶交接确认书》以及《船款释放函》扫描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购船定金及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剩余交易资金用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汇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我司在船舶交接手续完成后(以买卖双方签署的PODA为准)且收到买受人签署的付款指令后3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支付的多余款项原路退回。
4)本次竞拍默认我司指定的美元账户作为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并签订《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按照《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约定持有并释放相关交易资金。所有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资金不计息。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船舶交易资金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5)若买受人为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竞拍成交后,由转让方指定的出口代理公司办理与该船相关的出口手续。转让方配合办理该船出口手续并承担所有出口相关费用(包括出口代理费用、报关费等)。船舶交接前的港使费(如有)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港使费由买受人承担。
C)因该船竞拍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转让方应缴纳的税款,由转让方自行申报缴纳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标的的过户和移交:
1.转让方(即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且收到买受人提供注销当地海事局要求文件正本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正本提供给买受人。
最早船舶交接日:2025年06月17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5年07月16日。
若转让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船,双方友好协商并约定新的交船日期。
2.标的移交地点:中国福建港域内安全可达的锚地或码头泊位,由转让方选择,并在交船前10天通知买受人预计的船舶交接时间及地点。
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3.标的移交状态:标的船舶按照看样时的现状进行交接,设备正常的磨损和损耗除外。若竞买人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按照交接时的现状交船。
转让方确保该船在交接时不存在中国海事局/港口当局的滞留意见和影响船级的批注意见。
4.本公告附有2份附件(参拍承诺书和《船舶买卖合同》),请自行下载查阅。
五、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竞拍成交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支付竞拍成交价的3%作为竞拍服务费。
2.与竞拍保证金相关的汇付等银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所有与购船相关款项的汇付等银行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3.本次竞拍,转让方不提供船价和剩油的增值税发票。
由于购买该船和在买受人所指定的船籍港进行登记而产生的任何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同样,由于出售该船和转让方办理注销登记相关的所有手续费、交易鉴证费(如有需要)等由转让方承担。
4.本次竞拍标的包含随船所存的油料,无需另行结算。
5.本次竞拍标的租用物品或不随船出售物品清单:无。
6.本次竞拍标的的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确认书》上的签订时间为准。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我司、转让方、买受人协商解决。
七、本公告适用中国法,凡因本公告引起的任何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分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拍船网(新加坡)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应以“拍船网”网站正式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