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1.4、项目名称: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海服5万吨级重大件甲板运输船驻厂监造技术服务
1.5、招标项目编号:ZPMC(HF)-ZB2025-09-148
1.6、资金来源及比例:招标人,100%
1.7、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招标范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就两艘5万吨级重大件甲板运输船驻厂监造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2.2、交货期/工期:交货期/工期:签订合同后,监造工期预计27个月,2025年10月~2027年12月,具体监造到岗和离岗的日期由甲方根据项目进展通知。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3、监造地点:监造地点:江苏启东
2.4、质量标准/目标: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8个月。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2.6、付款方式:每2个月结算一次,按中标人实际出勤天数进行结算,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现场项目部出具的服务确认单后60天内对公汇款。
3.1.3、具体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3条以上同类重大件甲板运输船的整船监造业绩
3.1.7:行政许可资质要求:有,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监理公司需取得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登记与所监理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匹配。应持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持有ISO/IEC 17020 A类证书。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ISO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3.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1.10、其他要求:有,要求详见合同和招标文件: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船舶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师证书。
3.企业社保人员不低于30人。其中取得工程师或同等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15人,专业包括船、机、电。
4.检测设备与仪器:具备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检测、检验设备,精度满足船舶建造要求。
5.监造人员要求:具有船舶建造质检或监造经历,至少10年以上经验,且有工程师或等效证书(如CWI,NACE2,CSWIP,IWE等专业证书)。组长必须为乙方自有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其余工程师必须在本项目期间必须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保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6.质量保证体系:满足ISO或GB相关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得到第三方认证。
7.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
9.近3年未发生不履约事件。
3.2、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3、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
5.1、报名截止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电话:021-31191642
邮箱:guanqi@zpmc.com